- 2025年11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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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第11号 现将黄金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: 一、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(以下称交易所)交易标准黄金,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,免征增值税。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,交易所免征增值税;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,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:
11月1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。其中提到,纳税人不通过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,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。会员单位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、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,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价、金额及税额按照以下规定确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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